中市府交通、環保、都發3個局,因原有辦公的州廳要改建,市府決定遷到七期的市府大樓附近,租用「貴桑桑」的商辦當辦公室,今年也一口氣先編7千多萬追加預算規畫與搬遷,議會也放行這筆驚人預算。在藍綠、府會默許下,似乎事成定局,市庫未來每年恐都要花上億元租金,供這些公務員在七期辦公。這個「算盤」,如果發生在民間企業,怎麼打都不划算;但政府花的是人民納稅錢,似乎不必手軟。探討此問題,必須先從市府結構分析,是否真有必要在七期「集中辦公」?以目前狀況而言,台中市府各局處早分散各地,多數在市政大樓,但有3局在中區的州廳和舊市議會,另教育、水利、 農業和觀旅局在豐原的陽明大樓,原委、客委在舊縣議會,還有衛生局大樓,不管機關之間協調還是人民洽公,發生問題了嗎?縣市合併後運作已經6年,似乎安然無恙,未發生大問題。如此一來,「就近」辦公的必要性與正當性似乎不足。如果政府有錢,當然不必錙銖必較,但目前市庫窘困、舉債日高,負債累累卻還要租豪廈辦公?令人民觀感不佳。其二是機關早已「散置」,公文有專車運送、區公所與服務中心也發揮人民洽公、收件功能,沒有「就近」急迫性。第三,縣市合併後仍有機關房舍閒置,重新整理再善加利用未必不可,還可獲開源節流美名。唐代詩人杜牧諷秦朝作「阿房宮賦」,文中有「取之盡錙銖,用之如泥沙」,近年地價、房屋稅調漲,賦稅增加讓人民痛苦,卻還看到政府的奢華之舉,豈能不揭竿?公庫取之於人民,該用在攸關人民福祉的建設與福利,至於政務官或公務員自稱「公僕」,舒適性與方便性其實可以犧牲一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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